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11月1日,中共天津华大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成立
11月1日,中共天津华大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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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Y
党的建设
‌监督和纪律检查‌: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参与党员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受理党员和群众的信访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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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包括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组织生活会的计划安排和协调落实,以及做好活动记录等。

党员建设: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管理党员,包括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思想教育‌: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青年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落实共青团工作的指示要求,教育引导青年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

‌保密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教育党员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增强保密观念和意识,检查监督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失泄密情况等。

‌其他职责‌:

党支部委员会还负责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和选举程序‌: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委名额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支委一般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